第104章 大脚马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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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..

“呜哇哇哇哇~~~”

婴儿的啼哭声在平原响彻,地道中穿行的大脚马疑惑地抬头。

大脚马曾经的名字早在他加入帮派时就已经没人关心了,到了如今,同伴通常只叫他大脚马。

对于大脚马而言,一天最快乐的事情就是抢劫,然后用抢来的钱玩娘们,更快乐的就是,白天抢劫娘们,晚上用在那娘们身上抢来的钱去玩她。

咱南部落后地区的爷没别的,就这点爱好,那叫一个美~~

一切的变故来自于一个竖着莫西干头的毛头小子,用人力难以理解的巨力把大脚马一拳打趴在地,然后往他体内灌了一些很痒很痒的线。

一开始人们说那是灵丝,也叫银丝虫,是一种寄生虫,后来教众们说那是大慈悲大欢喜世尊的指引,是世尊对我们这些恶徒的劝导。

听不懂啦。

说实话大脚马听不懂啦,什么灵丝啊什么银丝虫啊,他根本听不懂啦,什么《鹤鸣经》啊什么怪怪的东西他都不懂啦。

对于大脚马而言,这个名为灵丝的东西,只是替代了娘们的作用而已。

原来的他,白天抢劫晚上爽,现在的他,随时行善当场爽。

好耶!

至于什么教派合流成上善家,什么局势越来越艰难,什么草他妈的联邦砸碎,什么活捉了联邦砸碎要让他体验秘密武器什么的,大脚马听不懂啦。

大脚马只知道只要做好事就会很快乐,那就多做好事就好了。

大脚马听着婴儿的啼哭声用榔头敲了敲自己的头,响起铛铛声响:“有孩子被父母遗弃了吗?唉?父母死了的概率更大嘢?”

“咦!俺晓得啦!”大脚马机灵的脑瓜一转,突然想到:“小孩可以让大脚马很爽啦!嘿嘿嘿嘿......”

大脚马想到,如果能把这个婴儿找到,领养成自己的孩子,那自己岂不是像是随手摸一根烟出来一样,随时都在做好事,随时都能爽啊?

虽然现在这世道,烟也很难找了,倒是电子大|麻因为可重复使用的性质,还在教众中有些流传。

但大脚马依然觉得,大脚马太聪明了,这么棒的点子都能被大脚马发现。

大脚马想着,便迫不及待地要去找小孩了,他小心翼翼地爬出地道,在废墟中匍匐前行,最终爬出了建筑的废墟,趴在夜色之下四处打量着:“小孩,小孩在哪?小孩你别怕!俺来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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